12月1日申报截止 | 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省知识产权奖)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省知识产权奖)启动申报,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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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项

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省知识产权奖)由省政府质量奖创新奖省知识产权奖等奖项组成。

“质量奖”和“质量管理创新奖”合并申报;“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标准创新优秀贡献奖”及“标准创新组织奖”合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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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申报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工作,在相关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或作出突出贡献。

(三)近3年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合格,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情形,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重大有效投诉,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其他条件详见文末原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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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申报方式及时限

(一)质量奖、创新奖

1.申报奖项的相关内容包括项目(组织)名称、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应当在申报组织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申报组织向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或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报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涉密项目须提交脱密申报材料。一个申报项目(组织)只能向一家单位申报。

2.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交书面(一式五份并装订成册,其中证实性材料单独装订)和电子材料(提供u盘或者光盘)。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

4.申报期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或更改的材料。

(二)知识产权奖

1.申报奖项的相关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知识产权成果情况,拟申报的奖项类别等应当在知识产权权利人所在组织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申报组织或个人向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或省(部)属有关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涉密项目须提交脱密申报材料。一个申报项目(组织)只能向一家单位申报。

2.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交书面(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和电子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5日

4.申报期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或更改的材料。


附件:1.省政府质量奖申报须知.doc

          2.省标准创新奖申报须知.doc

          3.省知识产权奖申报须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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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申报公告全文并获取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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