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浙江省“科技新小龙”遴选启动通 知 联合主办单位: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浙江中心、浙江省创业投资协会、浙江省银行业协会、《浙商》杂志社、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联盟 特别支持单位: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在所属领域应具备突出的技术领先性,相关核心技术、主营产品须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重点遴选探索国际科技前沿“无人区”,实现关键技术国产替代、破解行业卡脖子难题,引领行业技术变革,实现成果落地转化,具有高成长性,衍生新业态新模式,在未来有无限发展潜能,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链供应链重塑,培育出新经济增长点的企业。 2.企业应在浙江省内注册满3年,原则上不超过10年且未登陆国内外各级证券交易所。若产出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或成果且具备产业化能力且在下一个发展周期可实现快速增长的在成立年限上可予以适当放宽。 3.企业需拥有高素质稳定研发团队,核心人员具备专业研发与产业化实操能力。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良信用记录及违法违规行为。 4.近三年每年研发投入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0%或同期研发投入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5.近三年营收或估值年增长率达30%以上,最近一轮企业投后估值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融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一)申报推荐。 1.请各设区市高企协会组织遴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并商请市科技局对推荐名单予以审核;未成立市高企协会的地区商请由市科技局统筹组织遴选与审核工作。 2.为减少企业填报材料的负担,本次相关申报材料统一在浙江省创新积分制数智平台填报(https://cxjfz.51jishu.org.cn/province/home)。申报企业需经设区市科技局在平台上审核同意推荐后,由组委会统筹进入初审。 3.各设区市推荐“科技新小龙”企业总数不超过上年度本市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千分之五,推荐总数不足3家的地区可推荐3家企业。 (二)初审。根据遴选要求对推荐企业进行形式审核。 (三)复审。对初审确认的企业进行复审,通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确定入围对象。 (四)发布。经活动组委会确定后,发布2026年“科技新小龙”企业名单。 (一)助力赋能 1.建立企业“下情上达”通道,助力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企业成长的生态环境。依托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支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通过“先用后转”等方式向企业实施转化,促进企业与高校院所、高能级科创平台等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自主或合作攻关的重大科技成果纳入“浙里好成果”,加大推广转化力度。组织各类专家,建立“一对一”或“多对一”专家服务小组,为企业提供技术攻关诊断、创新战略规划、科研管理辅导等服务。 2.面向“科技新小龙”企业,开展省科技重大专项需求专场对接活动,助力企业参与和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为企业申报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等提供政策指导。 3.推动“伙伴计划”在企业加快落地。组织开展“科技新小龙”企业对接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等,组织“科技新小龙”企业与产业链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对接交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推动与高校院所、科创平台、上下游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成“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的生态闭环。 4.联动省内金融机构、创投机构,通过“科技金融对接服务”活动,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企业开展对接。推荐参与世界品牌莫干山大会、博鳌企业家论坛、中国企业家太阳岛年会等新华社旗下重要论坛。 5.持续追踪企业在发展过程的新探索、新经验、新成就,为其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品牌赋能体系。为企业建立“创新成长档案”,长期跟踪其研发投入、专利增长等关键指标,汇编成《从新小龙到独角兽》案例集,系统性总结浙江科创企业培育模式。通过浙商发展研究院(浙商智库)提供企业外脑服务,提供《浙商》杂志社平台上3000家企业资源的产业对接、协同赋能。 6.动态评估企业创新动能、成长韧性和ESG表现,为政府及投资机构提供量化参考。引入新华信用认证,上榜企业可享受政策直通等专项权益,提升市场公信力。整合新华社权威专家资源,不定期开展舆情管理、品牌建设及国际传播等专题培训,并提供定制化咨询指导。 (二)宣传推广 1.借助新华社客户端、新华网、新华财经、《高管信息•浙江领导要览》等平台和新媒体矩阵,通过开展《新华访谈》——对话企业创始人、制作科普视频、图文传播、开设专栏等形式为品牌赋能、为企业发声,并安排新华社专访或专题报道,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 2.联动《浙江日报》、浙江经视、《浙商》杂志等主流媒体进行专题宣传,并向其他媒体平台推送典型企业新闻素材。 3.“创新浙江”微信公众号、《今日科技》杂志等官方媒体平台同步进行宣传报道,着力展现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充分彰显浙江科技创新成效。 请各市高企协会、相关联合主办单位做好宣传推介工作,通过各设区市审核推荐的企业于9月10日前将遴选申报材料纸质版寄送至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 附件1:2026年浙江省科技新小龙遴选材料汇总表 附件2:浙江省创新积分制数智平台申报指引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浙江中心 浙江省创业投资协会 浙江省银行业协会 《浙商》杂志社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浙江省科技宣传教育中心 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联盟 2026年8月7日 ![]() 请点击“链接”查看通知及更多详情。 链接: |